本所合伙人吴永红律师参加《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(草案)》意见征求座谈会
2015-07-17

   今天下午两点半,市人大常委副主任洪浩,郑海生前往徐汇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,听取《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》草案的意见建议,徐汇区人大陈高宏、漕河泾街道党工委罗鹏翀参加了会议,本所合伙人吴永红作为律师代表,参加了本次座谈会。            

   参会代表提出以下主要建议:

   1.救护车出车时间应该加以明确;

   2.急救培训的部门应增加教育部门,从小学抓起;

   3.应该提升急救医护人员的待遇以留住医护人员;

   4.急救人员的疏忽救助, 拖延救助等应被追责.参会代表发言踊跃,辩论激烈,洪主任在会议的高潮中总结发言,结束了座谈会。

   急救医疗救助,关乎你我他,如果你有更好的建议,请联系本所吴永红律师或直接联系市人大工作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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